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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1月31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涛)1月29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作为去年全省唯一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市州,湘潭市森林防火工作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和专门推介。湘潭市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的经验做法,主要在于“一四二”措施的强化和坚决落实。

所谓“一四二”措施,即“一个目标”“四个必须”和“两个一律”。“一个目标”,指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四个必须”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管林业的副市长、副县(市、区)长专职负责森林防火督查督导工作,必须每天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全天候明察暗访;市、县两级林长必须每天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安全防范综合督导组必须每天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重点督查野外火源管控和应急队伍介绍;热点火情和重要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两个一律”指,凡发现焚烧秸秆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一律对发生地乡镇(街道)、村(社区)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凡拒不执行省长森林防火命令或者禁火令的、发生森林火情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自2022年9月16日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62起,行政处罚65人,其中行政拘留25人,行政处罚28人、警告12人;办理失火刑事案件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保持了严管重罚、从严整治的高压震慑态势,实现了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关键词: 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