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份,按照我省推进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当地住建,移民等部门对辖区内金钟移民安置点进行消防设施和安全的检查。


(资料图片)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这个移民安置点内部的一些消防设施,包括喷淋报警,自动联动的一些设备,处于不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金钟移民安置点是丹寨县最大的扶贫移民安置点,居住的多是一些老、弱、幼群体,年轻人多在外地打工,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设施不过关,说明他的内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初期火灾得不到控制,火势就会进一步蔓延,蔓延了以后,会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一个有效的保障。

可在联合检查组准备出具整改告知书时,施工单位却拿出一份消防验收意见书,上面明确写着:该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合格。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我们就觉得这不太可能,因为有那么多的故障,这么多问题存在,消防部门不可能给他出具一个合格的意见书,当时我们就有疑问。

带着疑问,在联合检查组离开安置点后,丹寨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联系了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对相关的验收材料进行查证、核实。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发现他们出具的这个意见书的文号对不上,也不存在这么个意见书。后面我们也仔细看了这个意见书,除了文号对不上以外,这个章的内容也对不上,正规的章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他伪造的章是黔东南州消防支队,所以这两个有区别。

发现施工方涉嫌伪造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印章后,丹寨消防立即报案,当地公安也介入调查此事。

丹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民警 罗小山:我们在向丹寨县住建部门了解到,这个工程是由罗某某承建的,罗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主要是针对消防工程这一块的内部施工方,他也是为了尽快拿到工程款,对外宣称已经完成。

调查发现,金钟安置点为丹寨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罗某某作为负责人承担该项目消防工程的施工。2019年7月份,因缺少消防验收意见书,罗某某到住建部门进行工程审核时未能备案。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当时罗某某去找到当地的一个专门刻章的小门面,由杜某某经营的,他俩的关系平时有业务上的往来,罗某某就要求杜某某200块钱给他刻一个。

专案组调查发现,罗某某经手的消防工程比较多,并聘请了一名资料员潘某,由潘某按照罗某某提供的其它工程验收模板伪造了这份消防验收意见书。

丹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民警 罗小山:我们马上找到了关键证人潘某,经潘某交代,2017年至2019年期间,罗某某授意其制作了三份虚假的消防意见书。

2022年2月24日,案件调查完毕后,公安部门将案件移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丹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了一审、二审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

丹寨县人民法院 副院长 赵慧萍:被告人罗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杜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二级指挥员 沈涛:消防安全无小事,关乎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伪造消防法律文书属于违法行为,最终害人害己。

(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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